音乐和我(三)
开耳
刚听歌,其实听的很多偏流行的音乐,像Mikky Ekko的Time、Ben Howard的Promise就颇有意境美。后来相继认识了Michael Learns to Rock、Coldplay、Westlife等乐队,一度挺喜欢他们的,一张张专辑一首首歌都听下来。当时的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,听到好听的,难免痴迷其中:情感原来可以这么表达,以这样一种优美的方式。
要问我现在还是否喜欢着这些乐队,是也不是。一个个人承载的重量是有限的,你必须做出选择。作出选择,意味着舍弃,但所谓舍得,舍得一身轻松,才有前行的步履轻盈。我从来不是属于一个乐队的粉丝,我听的多数乐队或歌手,能有一二首我喜欢甚至深得我心的歌,足够了。胡吃海喝一知半解,不如取一瓢饮,知个中滋味。
现在回去听,过程像是温润地回忆。那些是我最初的脚印,每个脚印都是一寸光阴,将我带回彼时光景。
我对文字的记忆很钝,小时候背古诗给下句总对不上前一句,是谁写的也常常忘掉。想来自己挺迟钝的,若有一面之缘,我拾有拾壹对不上其人脸与姓名,倒是若其嗓音引我注意,我能很快记住他。哈哈,挺怪的吧。
发聩
大量探索的时候,也听到过一些摇滚/金属/朋克乐队,比如Pink Floyd、Eagles、Stones、GreenDay、Scorpions等等,这些乐队后来都对我有比较大的影响。Pink Floyd使我思考,Eagles给我鼓励,Stones教我放达,GreenDay让我振奋,Scorpions宣扬自由与爱……
像发掘宝藏,新的发现,新的认识,新的感悟。当时的我将抒情的慢歌抛之脑后了,偏爱重的、有力量的东西,Led Zeppelin、Guns N’ Roses、Ozzy Osbourne、Aerosmith等等,都爱听。他们为了自己的信条声嘶力竭,这种令人眩目的释放对我来说是一种冲击。我能感受到他的力量,植根于肉体与灵魂中的力量,这些力量尽其所能将自己表达出来,这无疑令人感动,甚至狂热。
摇滚不是讲虚的,摇滚必须直面真实,甚至将真相剖开了鲜血淋漓地拿给你看。面对真实你无法置身事外,因为人无法逃脱命运的连结。记得一堂小学音乐课,老师放We Are The World的MV,看到听到好多人唱,你一句我一句的镜头切换。少不更事,班上好多人看了那些表情都笑,因为根本没见过嘛,那样投入的情感表达。我默默听着,我感受到了一位位歌手他们的真诚,心中唯有肃然起敬。多年后才知道,那是美国援非的歌曲,在那个背景下,更有Live Aid此等盛事,令人感动流泪。摇滚乐是全人类的。
振聋发聩,没有别的话来描述,就是振聋发聩。
我朦胧而初级地感受到了“力量”为何物。歌曲不应该是软绵绵的,它一定要有些什么东西在里边,这些东西让你感同身受。
记忆是很怪的,一些话一些歌,当时听了没甚么感觉,后来经历了一些事,便莫名想起,继而思考感悟。我是想说,很多东西在体内,可能自己根本不会察觉,直到一天它破土而出……体察这个过程,承认自己与自己体内的特质,认识自己。所谓自知者明,自知之明就是这样锻炼出来的吧。